美國新聞: 家畜成入侵物種 豬農被迫冷血射殺豬仔
來源: 中國日報網
2012年4月19日 09:50:17
Michigan threatens small farms by calling heritage pigs ‘invasive’
By: Twilight Greenaway
5 Apr 2012 1:01 PM
今天看到一則新聞。內容是美國密西根州的自然資源部(Department of Natural Resources)最近開始執行一項去年秋天通過的州法令。這項法令把一些有特定特徵的豬列為"入侵物種(Invasive Species)",而飼養有這些特徵的豬的豬農將會面臨重罪的審判及強迫性的對他們所飼養的豬一一射殺。
令人好奇的是所有觸犯這項法規的豬農都是小型的家族豬農,他們在該農場飼養了這些豬已有許多代的歷史,這些豬也都沒有對附近的生態環境造成威脅,而這項法規的實施會嚴重的破壞這些豬農的經濟及生活。反倒是密西根豬肉生產企業協會(Michigan Pork Producers Association)所飼養的豬隻完全沒有被這項法規所影響,而這個協會也正是支持且逼迫自然資源部通過這項法規的關鍵者之一。
這新聞讓我想起之前課堂上看的紀錄片"美味代價",其中大型食品企業為了完全掌控食品業用盡各種手段淘汰附近的家族農民。而像這種利用政府機構來恐嚇,打壓,及破壞小型的豬農不僅讓人看不下去,也嚴重了違反了基本人權。
謝謝同學主動分享!
回覆刪除另外想請問,若同學身為權益受影響的豬農,您會採取什麼方法捍衛您的「動物所有權」?
第一,根據美國第四修正案不管DNR是否是要執行法規,他們還是需要申請授權書(warrant)才能進入私人農場來執行,具我所知每一戶都需要申請一張。我想也不會有豬農自動邀請他們進來射殺自己養的豬。
回覆刪除第二,我可能會招集受害的豬農一起申請律師看看DNR的這項法規是否有官商勾結的行為,或是違憲而依據上訴。
第三,如果以上方法都不成立,那就算會被逮捕判刑我也會反抗到底,因為我絕對不會讓自己辛苦飼養的豬隻白白被毀滅。而且一旦認了,也就表示承認從好幾代前的祖先所飼養的豬種是違規的,不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