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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助理(Teaching Assistant):楊雅涵(Yang, Ya-Han)、許依凡(Hsu, I-Fan)

2012年4月13日 星期五

中二B 99111254 廖偉婷 99111233 張祐瑄 99111232 何群嘉

死刑存廢報告內容(反對廢除死刑)

1.死刑之判決與執行和降低犯罪率之相關或不相關

A:有,但和一般犯罪率無直接關聯,雖然不能把死刑的存在當作是遏止犯罪的因素,但是不可否認 的,若沒有死刑,罪犯就會更加有恃無恐.肆無忌憚的犯案。舉個例子來說,原本班上最嚴重的懲罰是被老師打手心,因此班上行為乖張的同學,便會有所警惕,如果有天老師決定廢除這項懲罰,那麼那些同學們便因原本束縛他們,且令他們害怕的規則消失而變本加厲,如此一來,班上便毫無秩序可言了。同理可證,死刑雖然不能遏止所有罪犯作案,但是仍有部分犯罪者是因害怕死刑而不敢犯下重大罪刑,所以死刑的存在和降低重大犯罪率有關。

2.「終身監禁不得假釋」作為死刑的替代,請估算出供養一位受刑人餘生的可能花費,並論說何以這項支出是值得的且應該的,更優於死刑制度或相反。

A:一般人壽命 男76 女83
受刑人平均每個月花費三萬塊,相當於一天一千元
犯罪年齡平均約是30-39歲,以35歲為例
男性終身監禁可能花費76-35=41(坐牢時間/年) 41*12*30000=14,760,000元

女性終身監禁可能花費83-35=48(坐牢時間/年) 48*12*30000=17,280,000元

不管如何,若將死刑犯改為終身監禁,對納稅人而言是極大的負擔。

3.終身監禁則浪費納稅人金錢,而且對犯罪人相當不人道,反而是一種更為殘暴的處罰

A: 我們認為終身監禁是較不人道的刑罰,不管對受害者家屬或是犯罪者本身都是種折磨。之所以監禁犯罪者,是因為「自由」對人而言是重要的基本要件。以「久病厭 世」為例,對久病患者來說,死了也許是最好的解脫,所以對終身監禁者而言,與其不人道的被監禁一生不得自由,不如一槍斃命死的痛快。

4.如何以死刑犯的身分贊同死刑?

A:因為我們一開始就認同死刑,既然贊同犯了重罪就該處以死刑,那麼罪有應得的我們被處以死刑是可以接受的。

 PS:抱歉,比較晚貼上來部落格,不過有事先跟助教說明原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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