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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助理(Teaching Assistant):楊雅涵(Yang, Ya-Han)、許依凡(Hsu, I-Fan)

2012年4月13日 星期五

魔鬼終結者與死刑(作業第一題)

機器人沒有生命,所以不會生也不會死,更加無法將應不應處死的問題應用到機器人身上。

如果有一天機器人有了生命並且會殺人了怎麼辦?如果非人以外的動物殺了人,人類應該會直接將那隻動物殺了或好聽的人道處理掉,很少會做其它的處理。如果針對的是人殺人,人類才發展出今天我們還在面對的要不要對殺人犯施以死刑的爭議。

我們對處理動物殺人的方式很少會猶豫不決,對處理人殺人則討論到今天。兩者差別是什麼?我想一個普遍答案就是動物沒有思想,人有。不過首先我們應該認知到有沒有思想、或如何確認有沒有思想如今還是很模糊、籠統的事,通常我們都不會很嚴格地去做這些判斷。我們通常之所以會認定動物諸如貓狗沒有思想,大概是因為貓狗長得跟人非常不像(研究顯示,海豚比人類聰明,也許有一天我們可以去回應如果海豚殺人要不要處死海豚的問題,而且海豚不像機器人處不死)。

反過來說,我們今天之所以會討論要不要處死殺人的機器人,恰好可能就是因為我們想像中的殺人機器人長得比我們周圍的動物還要像人,因而也很有可能是有思想的。看看許多討論科技與人類關係的電影,裡頭如果出現殺人的機器人,它們幾乎都長得和人類很像,經典的有系列、。Stanley Kubrick指導的<2001:Space Odyssey>要算是經典電影中少數的例外。

所以,如果我們面對的是有生命的殺人機器人,可是沒有思想,那麼我們應該會像面對動物那樣將它直接人道處理掉。如果是有思想,那麼我們要解決的其實就無異於應不應該對殺人犯施以死刑的爭議了。所以要不要對機器人施以死刑的正反意見也就和要不要對人施以死刑的正反意見可說是一樣的。下面就列出這兩種意見。





正方:

1. 將殺人犯處死是為了受害人的家屬可以得到心理上的補償。而且若只將罪犯終身監禁,罪犯在監獄裡的衣食住行仍然部分要由受害人家屬納稅供給並不合理。

2. 將罪犯終身監禁花納稅人的錢卻對社會沒有回饋,罪犯犯了罪還要社會承擔其犯罪的結果並不合理,因此應該將罪犯處死。

3. 監獄的生活可保證三餐溫飽,監獄外的人可能連這最基本的生活條件都缺乏,因此若不實施死刑卻僅實施終身監禁,可能有人會選擇殺人換取接下來無須愁三餐的一生。




反方:

1. 針對正方的3. 監獄外的生活比監獄內的生活還糟,那麼政府有責任改善和確保監獄外的每一個人的生活至少要比囚犯還要好,而不是消極地對罪犯實施死刑,同時罪犯進到監獄後也因監獄生活比外頭還糟從而達到懲罰的效果。

2. 正方的理由2預設了如果囚犯在監獄裡可以做到社會所預期的回饋就允許不處死他,但是因為一個人只花錢而不回饋因而要受死的理由是說不通的。就像一個人一生從來都沒有回饋給父母親而必須受死一樣沒有說服力。同時,罪犯之所以會犯罪,並不可能簡單地歸咎於罪犯個人的自由意志的結果,而有其一定的社會成因,所以社會有必要共同承擔罪犯犯罪的後果。定期為囚犯生活付錢是為了提醒社會大眾要時時檢視和防止罪犯犯罪的社會成因。

3. 最後,政府應該賠償給受害者的家屬作為取代死刑的某種補償,並且應該定期回扣受害者家屬的稅收,這樣就不存在受害者家屬也要負責罪犯衣食住行的問題。

4. 將死刑制度化有推卸殺人責任的嫌疑。一罪犯被判死刑並不表示社會中每一個人都有要處死該罪犯的意願。但是要處死罪犯的人卻無須直接指示政府將罪犯處死,從而減輕了自己的心理負擔。死刑制度化對某些人而言就成了可以殺人又無須將責任攬在自己身上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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