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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助理(Teaching Assistant):楊雅涵(Yang, Ya-Han)、許依凡(Hsu, I-Fan)

2012年6月11日 星期一

吃到飽餐廳廢除議題 法官

94134037 微延 陳愷翊
大鋼

正方
1. 資本主義,貿易自由的情形。謂何可以干涉?
2. 那有機食品吃到飽可行嗎?
3. 以低品質低價的單點可能也會達到同樣效果,該如何措施?

反方
1. 國民健康該如何維護?
2. 浪費資源,過多廚餘該如何處理(社會成本)?
3. 食材來源問題(例如:美國牛肉)

結論

由於沒有正確的數據顯示,吃到飽餐廳會影響大部分國民的身體健康。依據生物法則,過與不及為惡的原則下,就算有吃到飽但不是天天光顧不會有嚴重的影響,反之就算廢除吃到飽餐廳,但是常常吃高鹽高油脂的食物,也會影響國民的健康。吃到飽餐廳只屬於一種消費的型式,廢除了之後只會有其它的替代方式。並且沒有期他將吃到飽全面禁止的案例,無法斷定吃到飽餐廳在廢除後有何種相關配套措施,對現行的體制下本來就經營吃到飽餐廳的業主,和支持吃到飽的消費者權益是大多的侵害。對於此議題,由反方勝訴,吃到飽餐廳得以繼續運行。

對於國民健康的侵害,在兩相權衡下,會去吃到飽餐廳的消費者,其經濟能力都有一定的水準,和沒有經濟能力去消費的族群相較下,也是全民健保的主要收入。全民健保是保險的一種,那也應由大數法則下去合理的計算保險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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