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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助理(Teaching Assistant):楊雅涵(Yang, Ya-Han)、許依凡(Hsu, I-Fan)

2012年6月3日 星期日

99113006 99113010期末報告繳交

二56節 民主法治報告—抽菸議題 正方
報告組員 99113006閔郁純/99113010高曼萍

香煙與二手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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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菸,是菸草製品的一種。大部份的香菸成份之中並不單只有菸草。生產商通常在香菸內加入大量不同的添加劑,目的是控制煙絲的成份和質量與防腐,以及改變燃點時煙霧對吸食者所能產生的感覺。有些香菸加入了丁香目的是令吸菸者的口及肺部出現少量痲痺,從而產生輕微的快感。 n二手菸,亦稱非自願性吸菸、環境菸草菸霧,是一種被動吸菸方式。也是目前危害最廣泛、最嚴重的室內空氣污染。二手菸釋放出4000種以上的化學物質,其中超過250種對人體健康有害,更有超過50種為致癌物質。包括氮氧化物、尼古丁、一氧化碳,及各種的致癌物和輔助致癌物質。一氧化碳會取代血液中的氧氣,使身體細胞獲得的氧氣量減少。尼古丁使血管收縮,心跳加速,並增加血液循環系統的負擔。焦油刺激並破壞細胞,對身體的細胞造成影響。


吸煙的傷害

  吸菸會傷害呼吸道的粘膜,造成咳嗽、咳痰、喉嚨痛、打噴嚏、流鼻水、破壞免疫系統,因此吸菸者普遍較為容易感冒,菸草中含有超過4,000種化學物質,至少有60種已知的致癌物;菸草內主要引致癌症的物質來自焦油,可能直接引發的癌症包括肺癌、口腔癌、咽頭癌、喉頭癌、膀胱癌、食道癌,而間接可引發的癌症包含頸癌、血癌、胃癌、肝癌、腎臟癌、胰臟癌、大腸癌、子宮頸癌等。 



n  其他如免疫系統降低抵抗能力、容易感冒、引發紅斑性狼瘡、膚色呈現暗淡、早發性皺紋、落髮、口部潰瘍。菸品中的焦油會在手指及指甲上累積,將手指及指甲染成黃褐色。吸菸會造成口臭、損害味蕾、牙齒泛黃、蛀牙、牙齦萎縮、牙齦病變,以及牙齒脫落、視力惡化、記憶力退化…等。


Ø女性
n性賀爾蒙代謝改變:吸菸除了增加子宮頸癌、子宮癌的機會,還會加速更年期的來臨提早2~3年。生理期不規則與生理痛加劇。
n生殖能力:吸菸會造成,賀爾蒙失調,容易造成不孕症、經期失調、經期有劇烈的疼痛。而這樣的女性要花較久的時間才能受孕,懷孕成功機率低25%,或導致引發懷孕、分娩期間的合併症、不安全性懷孕以及胎盤剝落、前置胎盤。
n懷孕:吸菸不但會影響泌乳素、降低泌乳量,更有很大的可能將導致胎位不正、流產、早產、死胎、早夭、胎兒體重過輕、畸型兒,並威脅新生兒的健康及學習能力,如過動兒、人格與學習障礙等等。孕婦吸菸可能會給他們的孩子帶來永久性心臟血管損害,從而增加其小孩中風和罹患心臟病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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Ø男性
n增加患陽痿的機會、減少精子數目、精子畸形的機會較常人高、增加伴侶和胎兒畸形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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Ø兒童及青少年
n兒童及青少年吸菸將會造成生長遲緩、活力不足、注意力不集中;根據國際癌症組織研究顯示,越小開始吸菸,就越難戒除菸癮,而且越容易造成基因病變、引發肺癌,而且15歲以下就開始吸菸的吸菸者,縱使以後戒菸,得到肺癌的機率是正常人的5倍。


二手菸的傷害


  在未禁菸的辦公室工作8小時,所吸收的二手菸相當於吸了6根菸;在未禁菸的酒吧待上8小時,則相當於吸16根菸。《英國醫學期刊》也指出,長期吸到二手菸的民眾和吸菸者的身體傷害差不多,同樣會增加罹患肺癌、糖尿病、心臟病、中風與猝死的發生率,尤其是心血管疾病的發作,無形中也會增加腦機能損傷或發展出失智症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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Ø成人: n外觀:膚色呈現暗淡、手指遭尼古丁汙染和早發性皺紋。
  n呼吸系統:破壞免疫系統,因此容易感冒。經常咳嗽、咳痰和氣喘。鼻竇癌、肺功能衰退、慢性阻塞性肺疾、肺癌、以及肺氣腫等等。
  n血液系統:心血管動脈硬化、中風、冠狀心臟病、破壞血液循環,產生壞疽以及截肢的可能性
 
二手菸引發各種的癌症:肺癌、喉癌、口腔癌、食道癌、胃癌、胰臟癌、膀胱癌、腎臟癌、子宮頸癌、血癌 。 n長期暴露在二手菸環境下的婦女,罹患子宮頸癌的機率是一般女性的7.2倍,罹患肺癌、乳癌等癌症之機率亦高出2倍。



n  暴露在二手菸下的嬰兒是嬰兒猝死症候群的高危險群。二手菸使嬰兒活力不足、注意力不集中。嬰兒的肺功能發育不全,容易導致早期氣喘、咳嗽、咳痰、感冒、呼吸急促、胸悶、呼吸困難;以孩童而言,暴露在充滿二手菸環境下的孩童罹患胸腔疾病,如:急性喉氣管支氣管炎、肺炎和支氣管炎的機率,是遠離菸害孩童的兩倍。


抽菸患者對社會造成的照護負擔
  根據台北榮民總醫院的研究,在台灣重度COPD的患者,每人每年平均健保醫療費用為201,222元,中度較嚴重的患者,則每人每年平均用掉健保114,936元,中度較輕微的患者,每人每年也耗費健保38,679元。  


煙害防治法

n  歷經三屆的立法院會期,菸害防制法修正案於2005年4月27日送進立法院。在各方關注下,並於2005年11月90日衛生環境暨社會福利委員會完成審查,經過六次黨團協商,在衛生署與民間反菸團體的努力下,終於在2007年6月15日經立法院三讀通過,於同年7月11日經總統令公布修正;並考量配合所需的準備作業及民眾的教育宣導,自公布後18個月,即2009年1月11日施行。


菸害防治法舉例:



第三章 兒童及少年、孕婦吸菸行為之禁止n
第 12 條 未滿十八歲者,不得吸菸。孕婦亦不得吸菸。父母、監護人或其他實際為照顧之人應禁止未滿十八歲者吸菸。
n第 13 條 任何人不得供應菸品予未滿十八歲者。任何人不得強迫、引誘或以其他方式使孕婦吸菸。 n第 14 條 任何人不得製造、輸入或販賣菸品形狀之糖果、點心、玩具或其他任何物品。



第四章 吸菸場所之限制

n在禁菸場所方面,室內公共場所及三人以上室內工作場所禁止吸菸,特別是醫療機構、護理機構、其他醫事機構及社會福利機構所在場所,高級中等學校以下學校及其他供兒童及少年教育或活動為主要目的之場所,加油站等製造、儲存或販賣易燃易爆物之場所等,室內外全面禁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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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此外,室內禁菸的公共場所如旅館、商場、餐飲店、老人福利機構,若室內設有獨立空調及獨立隔間之室內吸菸室者,不在此限。另大專校院、圖書館、博物館、美術館及室外體育場、游泳池、老人福利機構等場所除室外吸菸區外,不得吸菸,未設吸菸區者,全面禁止吸菸。 u

特例場所:室內、戶外,半戶外開放空間之餐飲場所、雪茄館、下午九時以後開始營業且十八歲以上始能進入之酒吧、視聽歌唱場所,騎樓、馬路、住宅、半戶外之麵攤、雪茄館、晚上9點以後才開始營業的酒店等均未禁菸。


以正方立場觀點思考的改善方法


  由於對於吸煙及二手菸有害人體之因素,我們認為應該將強制對於吸煙者戒菸以及禁止市面販售香菸,由於吸菸所導致的後遺症猶如吸毒一般容易上癮,因此,我們認為為了能有效屏除將來吸煙與二手菸的為害,政府應當將菸品歸類為政府公賣的產品,並且抬高菸品價格、購買者必須出示執照表示自己為有吸煙者,但吸菸者皆必須強制戒菸,如此便能有效排除更多吸菸與二手菸的為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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