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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助理(Teaching Assistant):楊雅涵(Yang, Ya-Han)、許依凡(Hsu, I-Fan)

2012年6月7日 星期四

99154202陳琮宇 99154224黃于芬


擁有子女是否為一項基本人權?我們認為未婚或是同性戀並不是養育子女的重點。擁有子女不是基本人權,但是一項權益。課堂上原先論點我們認為申請人工受孕的子女需要通過一些審核,如經濟能力與精神狀況。但這樣是否代表人工受孕是侷限於有錢人的權利?於是討論重點改為「擁有子女是不是有經濟基礎的人的權利」。
針對未婚者與同性戀者是否可通過人工受孕擁有子女,我們探討:
  • 婚姻制度是否能絕對保證小孩人格的健全
  • 同性戀對小孩成長過程的爭議
  • 需評估的人工受孕條件

我們認為,婚姻制度不是絕對保證小孩人格健全的方式,台灣曾有過許多虐童事件,也都從看似正常的家庭婚姻裡發生。單身者的撫養能力並不會比有婚姻者差。
法國婚姻率十分低,一千人中只有四點三個人結婚。法國人喜愛自由喜愛愛情,但是卻不要婚姻。沒結婚就生子,一起養小孩。法國Pacs制度,其實在法國是另一種簡單化的婚姻制度,簡單來說Pacs制度就是「契約」當兩人要同居時,就是「簽約」;分開時就是「解約」。少了結婚的複雜過程,也少了那些經費,讓人更快進入家庭。

在同志家庭中生長的小孩,會不會因父母的性向而從小產生性別錯亂,或受到父母影響,甚至遭歧視?以下是一則資料:

在同志家庭成長的小孩真的會性別錯亂嗎?!
法國兒童精神醫學界對五十八個來自不同社會的同志家庭子女所做的研究指出,這些孩子的行為表現與人格成長,與一般家庭的孩子沒有兩樣;多數同志家長都願意向孩子出櫃,亦積極地讓孩子瞭解同志家庭與一般家庭的異同、陪同孩子面對可能產生的各種疑惑,在性別觀念上,反倒因其成長在性別多元的環境,而對不同性別/性取向有更多的認識與瞭解,進而更懂得尊重每一個人的獨特性 。

擁有子女的權利是建構在許多不同的條件基礎上,而人工受孕只是一個有別於正常授精生產而擁有小孩的利一種方式,我們可以透過訂定契約來保障父母雙方與小孩的權益。

人工受孕的契約條件:
有意願撫養
有能力撫養
有義務撫養

結論:擁有子女需要有一定的經濟基礎,但不受限於單身者或是同性戀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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