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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助理(Teaching Assistant):楊雅涵(Yang, Ya-Han)、許依凡(Hsu, I-Fan)

2012年6月11日 星期一

5/28法官 貿二B 許嘉俊&吳杰欣



正方:
1.若犯罪者的認為殺一也要死,殺兩個也要死,那何不多殺幾個,這樣是否會造成更多受害者?
2.即使犯下殺人罪,真實會被判處死刑的案例也是微乎其微,即使執行也只是安樂死,在這種欠缺嚇阻性而徙有其表的刑罰下,是否改用肉刑更具威攝力?
3.若是反對終身監禁是為了浪費納歲人的錢,那那些有期徒行幾十年那種,不也是在浪費納歲人的錢?
4.就數據顯示,死刑案的成本要比終生監禁高出很多,這種情形是否應改執行終生監禁比較合理?
反方:
1.死刑不人道,但是若是將其終身監禁,剝奪他的自由,這樣只是慢性死刑而以,是一種折磨,是否更不人道?
2.在沒有死刑的情況下,像台灣,生活水平低下的人大有人在,對他們來說終生監禁反而是種福利,只會增加他們犯案的動機,這樣還要廢除死刑嗎?
3.若是終身監禁遇到特射得以假釋,那你們要如何擔保罪犯不會再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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