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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助理(Teaching Assistant):楊雅涵(Yang, Ya-Han)、許依凡(Hsu, I-Fan)

2012年6月9日 星期六

沈奕任 97153171 企四A 反方


沈奕任 97153171 企四A 反方

問題:
「既然擁有子女是一項基本人權,人工生殖應擴及任何想要且願意養育子女的成年人,包括同志與未婚者,而不應限於具婚姻關係之異性戀者。」

第一點:以權益的角度來檢視的話: 同性戀者應有自己的小孩子的權益。

第二點:但以小孩子的未來為出發點的話,就算該觀念被合法化,他們的孩子,還是會受到不公平的待遇。所以在倫理、道德上,歧視別人是不對的,但歧視,的事實和現象是不會被改變的。

第三點:我認為合法化的時機並不對,因為此觀念在社會大眾的心理上,還無法準備接受這種觀念。

同性戀的小孩子在學校受到排擠的感想。 (3:14)
http://www.youtube.com/watch?v=sxnjQdMpnCM&feature=related

同性戀的小孩子被幼稚園拒絕,不接受這種小孩子。
http://www.youtube.com/watch?v=ZB21bsGO0KA

台灣也確實有同性戀生殖案例
http://www.youtube.com/watch?v=3LDRqP3hS4E

但是目前、在法律上並沒有在這方面合法化。

這些同性戀者的小孩,在學校中遭受到排擠和歧視,難免會被不太一樣的眼光去看待,甚至無法在公開場合,告訴大家他們的父母親都是媽媽或都是爸爸。

也許我們可以透過教育和宣傳,讓這觀念變的更能受到大家的接受,但很明顯目前這種觀念在社會上還是沒辦法在心理上被接受的。也許在未來的時候可以,但是並不該是現在。

你想像一下,你是個女生,然後妳的爸媽都是媽媽,妳敢跟你的配偶說,
在婚禮上,來的會是兩個媽媽嗎?妳敢跟妳的朋友講說,妳有兩個媽媽嗎?只
要一被大家發現,妳跟別人就會有一定的距離。而且當妳在找工作的時候,如
果公司知道妳的父母親是同性戀的話,在職業生涯上會是有問題的。

我們可以定下無數的法律,來讓他們得到更多的公平,但是在現實生活中
是沒辦法的。就像美國定下你不能有種族歧視的法律,但是白人們都還是會歧
視黑人。

結論:同性之間的戀愛是個人的自由,但是這並不代表他們可以決定一個「注定會世人以被不同眼光看待」的小孩子被生下來。所以我們一樣不能因為個人喜好,而不考慮小孩在成長時會遇到的挫折,還有不愉快的童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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