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醫學判定為重度智障或患遺傳性疾病的患者,由於無力自營生活,實不應生育子女,加重社會負擔。因此,應由國家全面強迫結紮,並由接受終生照護。」
◆ 從目前我國對重度智障與遺傳性疾病患者的具體照護和經費,衡量「社會負擔」應否作為強制結紮的理由,並抒發己見。
◎什麼是重度智能障礙
重度智障,也就是智能障礙裡的其中一種。患有重度智障的病人,時常會無法獨立自我照顧自己,需要仰賴別人。而智能障礙又是什麼呢?就是指一些人在成長的過程中,心智發展不完全,導致認知、能力和社會適應有關之智能技巧的障礙稱為智能障礙。唯一能夠改善他們目前的障礙程度,並發揮其潛能的方法是要靠有系統和細心規畫的個別學習計畫,以及明確而實際的教導。
◎智能障礙的分類
目前對智能障礙的分類大多是以智商來鑑定的,分為輕度、中度、重度與極重度者之分類。
(一)輕度智障:此類於特殊教育下可部份獨立自理生活,及可從事簡單技術性的工作
。
(二)中度智障:無獨立自謀生活的能力,但於他人的監護指導下可部份自理簡單生活及從事非技術性的工作。
(三)重度智障:無法獨立自我照顧,無自謀生活能力,須賴人長期養護。
(四)極重度智障:無自我照顧及無自謀生活能力,須賴人長期養護。
◎引起重度智能障礙的因素
也有一些人擔心自己的小孩是否是智障孩童,其實智障的起因一般多是生物因素,特別是針對非輕度智障者而言,如產前遺傳與染色體異常、母體健康情況、胎兒分娩過程、及產後嬰兒新陳代謝失調……等的疾病,都會引致智能障礙;或在心理、社會與文化因素部份都有可能導致造成輕度智障。
這些因素,都是父母所擔心的。而當您發現孩子在成長的過程中,發展過程比同年齡的孩子在某些方面如:語言、知覺、動作、社會適應……等能力緩慢很多或出現異常行為時,必須立刻向有關的專業人士諮詢(例如:各醫院的兒童心理衛生中心、兒童心智科、復健科、耳、鼻、喉、眼科、小兒神經科或特殊教育諮詢中心),以瞭解孩子在生理,心理,情緒,社會適應,生活自理及智能方面的問題,以達到早期發現,早期療育的功能。
有些父母,知道肚子懷有智障的孩子時,可以先對染色體作為分析,然後再做醫療控制……。如果,已出生了,應該要提供一個能讓他集中精神與豐富的刺激環境,特別是語言技能的訓練……等等。
生殖權
雖然我國憲法未規定「生殖權」、「生殖自由」的相關法條,但似乎可以勉強推導出其受憲法保障。此可以再分為兩條互不衝突之脈絡,一是與「婚姻家庭」有關之解釋,一是與「隱私權」有關之解釋。而前者又特別可為「要生殖」之自由提供基礎,後者則可為「不生殖」之自由提供,當然仍不排斥互為相輔相成之效果。
台北市
服務內容說明
本市列冊低收入戶之極重度、重度及中度身心障礙者,每人每月補助8,200元
本市列冊中低收入戶之極重度、重度及中度身心障礙者,每人每月補助4,700元
非列冊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之極重度、重度及中度身心障礙者,每人每月補助4,700元
服務對象
設籍並實際居住本市,且符合以下條件者:
1.領有本市核(換)發或註記之身心障礙手冊。
2.未經政府公費收容安置。
3.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每人每月未超過臺灣地區消費支出1.5倍(101年度為27,011元)。
4.全家人口之存款(含股票投資)之合計限額:單一人口家庭為新臺幣200萬元,每增加一口,得增加新臺幣25萬元。
5.全家人口之土地及房屋價值合計不得超過新臺幣650萬元。
註:
1.身心障礙者生活托育養護費用補助辦法第13條規定,本辦法所定家庭總收入之應計算人口範圍及計算方式,依社會救助法相關規定辦理。但非低收入戶及非中低收入戶之申請人其同一戶籍或共同生活之兄弟姊妹,為未滿十六歲或二十五歲以下仍在國內就學且非空中大學、大學院校以上進修學校、在職班、學分班、僅於夜間或假日上課、遠距教學等學校者,應列入家庭人口計算範圍。
2.依社會救助法第5條全家人口之範圍應包括:配偶、一親等直系血親、同一戶籍或共同生活之其他直系血親、認列綜合所得稅扶養親屬免稅額之納稅義務人。
統計數據
2011年年底統計出重度智障者(包括男.女 0-65歲) 共有19,332人
一○一年第九週內政統計通報(100年身心障礙者福利統計)
◎100年底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者突破110萬人,續創新高,近10年來增加35萬人或增4成6,其中以65歲以上增加54.3%最多,18-未滿65歲增加43.9%次多、12-未滿18歲增加31.3%居第三;身心障礙者占總人口比率為4.7%亦較90年底提升1.4個百分點。
按障礙等級分:100年底身心障礙人數以輕度障礙者41萬9,125人占38.09%最多,中度障礙者36萬5,230人占33.19%次之,重度障礙者19萬3,333人占17.57%居第三,極重度障礙者12萬2,748人僅占11.15%;若與99年底比較,則以輕度障礙者增加3.07%增幅最大,極重度障礙者增加2.46%次之,重度障礙者增加1.69%居第三。
身心障礙者補助概況:100年補助總金額為新臺幣229.08億元,較99年增加3.84%;各類補助以生活補助168.08億元占73.37%最多,托育養護補助53.78億元占23.48%次之,輔助器具補助7.22億元占3.15%居第三;
按縣市別分以高雄市30.39億元占13.26%最高,新北市28.44億元占12.41%次之,臺中市24.76億元占10.81%居第三。
法律案例:
帶小孩跳海即殺人 重判 資料來源:中國時報
帶小孩去死是殺人!六十歲的曹清山,長年照顧重度智障兒子,身心俱疲,擔心他死後,兒子會拖累出嫁的女兒,前年十二月帶著兒子跳海,結果兒子溺斃,他被沖上岸,撿回一命。最高法院審理後認定,曹某不尊重生命,誘使兒子跳海溺斃,並不值得同情,十四日依殺人罪判刑十年二月確定。
判決指出,曹清山將智障的兒子視為社會負擔,更自認帶兒子去死是自殺不是殺人,他對兒子生命的尊嚴及價值毫不尊重;他帶著智障兒子跟他一起跳海而溺斃,犯罪動機並不符合情堪憫恕的減刑條件。
打零工為生的曹清山因家境貧困,為了照顧卅一歲、重度智障的兒子,幾乎是心力交疲,而萌生尋短念頭。曹清山又擔心他死後,兒子沒有人照顧,會拖累已婚的女兒,才決定要帶著兒子一起跳海。
曹清山的兒子落海溺斃,曹清山跳海兩次,卻都被海浪沖回岸邊,為此他打消自殺念頭,騎機車回家途中,卻在半路發生車禍;最後因兒子的屍體被發現,警方循線查獲他帶兒子跳海一事。
折衷辦法
台灣戶籍系統比起歐美國家而言算是相當周詳的,換言之不太會有幽靈人口或是未報戶籍的存在。
我們的社會福利給予每戶家庭一次生產的額度,當你第一次生產完報戶口的時候,就會強制介入詢問其結紮意願(免費提供),如果此戶願意結紮,那當然,該享有的社會福利一項都不會少他們。
如果此戶不願意結紮,那表示他們勢必有足夠的信心可以照顧後續出生的小孩。
那麼除了第一次生產的胎兒外,後續出生的小孩將無法享有同樣的社會福利。
台灣優生保健法第十和第十一條明白規範「未婚之未成年人或受監護或輔助宣告之人,施行結紮手術,應得法定代理人或輔助人之同意」以及「醫師發現患有礙優生之遺傳性、傳染性疾病或精神疾病者,…應勸其施行結紮手術」。從台灣法律來看,這類手術具有「父母代理決定」及優生鼓勵的色彩。可議的是智障者結紮和子宮切除費用健保都不付,而矛盾的是衛生署對於智障、精神病、有礙優生疾病、領有身心障礙手冊、低收入戶和外籍配偶都訂有避孕和結紮補助辦法;以女性結紮為例,每案補助壹萬元。
暫且不論將低收入戶和外籍配偶同列補助的意涵,一個政府顯然有兩套相互矛盾的邏輯。
歐美國家過去立法將智障者強制結紮的歷史以及納粹錯用優生學的鬼魅仍然不斷啃噬現代人的良心,許多人漸漸認知到智障者一樣有性慾、懷孕和生育的本能和權利,為什麼智障者的性與生育只因為他們是智障就被剝奪這項人權呢?
以英國過去二十幾年的判例來看,法官支持基於智障者「最佳利益」的結紮手術和治療性的子宮切除,但反對非治療性的子宮切除。英國醫師和台灣醫師一樣,普遍擔心做了手術會遭到衛道人士的譴責,卻又擔心做得太少會遭到沒有同理心的責備和良心煎熬。
但是台灣醫師普遍沒有和法院打交道的文化,醫師面對這項困境顯然必須在良心反對以及勇於任事之間做出合理的抉擇。
�X�B: 智障者結紮的醫學倫理 - 醫言堂 - udn部落格http://blog.udn.com/tayiu/5140147#ixzz1tsz6dbj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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