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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助理(Teaching Assistant):楊雅涵(Yang, Ya-Han)、許依凡(Hsu, I-Fan)

2012年6月9日 星期六

【一34學期報告】禁止開設吃到飽餐廳之反方

組員: 企二D 99156244 巫柏均      資二A99156103顏伶安

題目:

「為減緩全球暖化,避免資源浪費,保持身體健康,建立正確的飲食與消費習慣,我國應禁止開設『吃到飽』餐廳。」


●反方主張: 業者有經營自由的權利

為何不能禁止業者開設吃到飽餐廳?
開餐廳是個人職業選擇的自由,選擇開設的原因有很多種,撇開生計問題,開餐廳或許是個人一生的理想,也可能是為了追求個人成就感,每個人都有追求理想的權利,這種權利任何人都不能剝奪以及干涉,而憲法在〝職業自由權〞也有保障人民有選擇職業的自由:

510 號解釋:
「憲法第15 條規定人民之工作權應予保障,人民從事工作並有選擇職業之自由。」

514 條解釋:
「人民營業之自由為憲法工作權所保障。」

由以上大法官解釋可以得知,工作權係指人民有選擇職業自由及營業選擇自由,因此凡國家之作為直接或間接涉及到人民職業自由者,當不得違背憲法保障工作權之範圍



●立場論點:

1.健康殺手&身體自主權VS業者使命感&理想

業者:吃飯皇帝大,讓客人吃飽是我們的使命

我們提供安全無虞的食物,讓客人能夠滿足基本的生理需求這沒有什麼不對阿!我們餐廳裡面提供了各式各樣不同種類的食物,以滿足消費者各類營養成分所需,讓消費者可以吃得健康又滿足!而且每當看著客人從飢餓的樣子進來我們店裡,到一臉滿足的走出我們的餐廳,這是讓我們能持續經營的動力!我們覺得讓客人吃飽是一種很神聖的工作,也是我們吃到飽餐廳業者的使命!

消費者: 吃到飽=不健康?

為何吃飽是不健康的行為,誰說吃到飽就會引起肥胖?人有自己的身體自主權,如果我們在辛苦工作後想慰勞自己想吃飽一點有什麼不可以?如果只是以影響健康為由就把吃到飽餐廳禁止,那麼我們是不是連提供高熱量食物的速食店或油炸店都不能去了呢?那我們消費者大家就一起回歸大自然吃素就好了!我們認為政府沒有權力干涉我們要吃什麼,我們璇則自己愛吃的食物並沒有犯法!

2.資源浪費&全球暖化?

業者:若是因為少吃肉可以減緩全球暖化的發生,那政府是不是要請所有提供肉品的業者一起重視這方面的問題?我們業者當然希望能和政府一起為環境盡一份心力,我們目前也都會在餐廳貼標語&口頭上的告知提醒我們的消費者要酌量取用,,請勿浪費食材的字樣,並有配套措施去防範消費者浪費食物,如:無廚餘免服務費來降低消費者浪費食物的行為,由此可見我們是相當支持珍惜資源的!而且我們業者當然也是希望能用最少的資源去滿足消費者,這樣達到才能雙贏!不過也希望政府有更好的方案去替代禁止,讓我們三方能夠達到三贏!

消費者: 在相同的預算裡,吃到飽餐廳的食物提供量是相對較多的,在這個經濟不景氣的年代,當然是我們消費者的首選!而且吃到飽餐廳也能同時滿足我們各種的需求,那我們為何不去吃呢?例如:

食物多樣需求一間餐廳裡能夠擁有多樣化的食物來滿足味蕾,我們也能在一間餐廳同時攝取到各種類的營養素,這樣應該不會比去不同地方消費還浪費吧!

歡樂氣氛聚會常常辦在吃到飽餐廳是因為,取餐自由,大家想吃什麼就吃什麼,沒有任何壓力!這樣能營造出一種完全不緊張的氣氛!大家聊天也比較愉快。



●結論:

造成全球暖化、資源浪費、個人身體不健康的原因很多也非常的複雜,是難以定義且明白的將矛頭指向任何一個假設性的原因,因此將這樣”不明確的假設”來禁止開設吃到飽餐廳是很不合理的,況且,今天並沒有一個鐵證如山的證據顯示出吃到飽餐廳就是造成全球暖化、資源浪費、個人身體不健康的萬惡之源 。再者,為了環境及浪費問題的考量,吃到飽餐廳也願意配合採取一些方式來降低傷害

這樣的政策對於業者而言,可能就這樣泯滅了他心靈層面的理想和成就感,這方面的損失是無可計價的,並且認為政府只治標不治本,也只會讓業者認為自己是政府第一個開刀的對象!對於消費者來說,只會造成對於政府更多的反感,因為此舉將造成大家生活更不方便,也破壞了許多吃東西的樂趣!

所以我們認為「為減緩全球暖化,避免資源浪費,保持身體健康,建立正確的飲食與消費習慣,我國應禁止開設『吃到飽』餐廳。」此舉是沒有必要,而且也沒有其正當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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