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1 「經醫學判定為重度智障或患遺傳性疾病的患者,
由於無力自營生活,實不應生育子女,加重社會負擔。
因此,應由國家全面強迫結紮,並由接受終生照護。」
反方:蔡宛玲、繆瑜文
(一) 重度智障和遺傳性疾病
智障的定義:
成長過程中,心智的發展停滯或不完全發展,導致認知、能力和社會適應有關之智能技巧的障礙稱為智能障礙
智障的分級:
輕度
智商界於智力測驗的平均值以下二個標準差至三個標準差(含)之間,或成年後心理年齡介於九歲至未滿十二歲之間,在特殊教育下可部份獨立自理生活,及從事半技術性或簡單技術性工作的輕度智能不足者。
中度
智商界於智力測驗的平均值以下三個標準差至四個標準差(含)之間,或成年後心理年齡介於六歲以至未滿九歲之間,於他人監護指導下僅可部份自理簡單生活,於他人庇護下可從事非技術性的工作,但無獨立自謀生活能力的中度智能不足者。
重度
智商界於智力測驗的平均值以下四個標準差至五個標準差(含)之間,或成年後心理年齡在三歲以上至未滿六歲之間,無法獨立自我照顧,亦無自謀生活能力,須賴人長期養護的重度智能不足者。
極重度
智商未達智力測驗的平均值以下五個標準差,或成年後心理年齡未滿三歲,無自我照顧能力,亦無自謀生活能力,須賴人長期養護的極重度智能不足者。
遺傳性疾病:
單一基因缺陷的遺傳疾病
單一基因缺陷疾病是指在一對染色體上某一個基因座上的特定基因,其中一個或兩個發生缺陷所引起的疾病。單一基因缺陷疾病是很少見的,在新生兒當中發生率小於1/500,但是到目前為止已知有大約3000種屬於這類的疾病。其中嚴重性的單一基因缺陷疾病在新生兒中的發生率估計大約為1/300。單一基因的遺傳主要有四種基本的形式:體染色體顯性遺傳、體染色體隱性遺傳、X染色體聯鎖顯性遺傳、X染色體聯鎖隱性遺傳。
(二) 患者也有人權,國家不應該剝奪
造成智能障礙的成因很多,其中約有10%與染色體異常有關,另外10%與遺傳疾病有關。染色體異常引起的智障,多為突變性的病例,與家族遺傳無關,例如唐氏症就是一個例子。另外引起智障的遺傳疾病有很多,遺傳模式多為隱性遺傳,此類疾病的發生率多半很低,而且即使父母均是帶原者,生下隱性遺傳疾病兒的機會是四分之一。總體而言,家中即使有智障兒,再生智障兒的機會不是沒有,只是機會少之又少,但為確定生下的是健康的孩子,最好能確定家中智障兒的原因,才能正確的評估可能性。假如必要的話,還可進一步作遺傳諮詢和產前診斷,以避免想再生育的夫妻心理上的負擔。
(三) 遺傳性疾病可以藉由產前篩檢預防
在科學界有能力去治療這些具危害性及極度致命性的遺傳疾病之前,對抗它們最好方式便是預防。如何預防遺傳疾病在世代間傳遞有下列幾種方式:避免懷孕、人工授精、胎兒出生前診斷及異常的胎兒的人工流產。
另外遺傳諮商及產前診斷檢查則可以提供父母親們關於胎兒可能的遺傳資訊,藉此幫助他們做出明智且有依據的判斷。根據遺傳諮商的結果,計畫生育者可以事先得知他們的胎兒是否有可能遺傳到致命的遺傳疾病,而能修改他們的生育計畫為收養小孩子,或是選擇利用不具遺傳疾病的精子或卵子進行人工授精以獲得子嗣。
目前多數屬於單一基因缺陷的遺傳疾病及染色體變異的遺傳疾病已經可以在懷孕的初期就能藉由產前檢查被診斷出來。因此有些父母親會選擇先懷孕,然後再於懷孕的初期偵測胎兒是否有疾病,如果胎兒沒有疾病便繼續懷孕。
(四) 全面強迫結紮帶來的後果
假如重度智障兒有適當的生活自理能力、良好的監護與協助,且無遺傳的顧慮時,則重度智障兒該不該結紮,還應考慮家族傳衍後代的需求,智障者生育後代的養育責任歸屬和智障者本身的意願(智障者也有人權)。
因此,重度智障孩子該不該結紮,應視個案本身和家族背景做綜合性考量。家長不妨請教醫師與專業人員,以獲得適當的諮詢輔導。
「結紮」問題涉及人權,倫理及宗教等思考層面,並非單純的技術問題,且見仁見智,並無標準答案,宜審慎行事,以免遺憾。
因此,重度智障孩子該不該結紮,應視個案本身和家族背景做綜合性考量。家長不妨請教醫師與專業人員,以獲得適當的諮詢輔導。
「結紮」問題涉及人權,倫理及宗教等思考層面,並非單純的技術問題,且見仁見智,並無標準答案,宜審慎行事,以免遺憾。
(五) 結論
國家應該尊重人民,政府應該基於人權保護遺傳性疾病患者,沒有權利全面強制病患結紮。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