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youtube.com/watch?v=EhlPwcgTyNY
我在此鏈接討論動物倫理的講座。我個人僅匆匆留意講者之一梁文道的發言。所以針對他的看法我有什麽複述錯誤的地方也請指正。
梁文道的主張也許還算簡單,但同時也很先進(或者前衛)。簡單地說,他認為如果你感覺到你所接觸到的物種擁有某種和人類相似的感情或情緒的話,那麼你用什麽樣的態度和方式對待擁有感情情緒的周遭人類,你就應該用同樣的態度和方式去對待擁有類似感情情緒的人類以外的其她物種。
所以,雖然我們管不著也阻止不了(因為往往超越我們能力範圍)動物如何被屠宰、加工、最後送到我們的口中,但是我們至少可以用對待周遭人類的方式同樣對待我們生活經驗中所接觸到的其他物種。總而言之,如果我們在其她物種身上能夠覺察到有和人類一樣的感情情緒的話,那麼我們就沒有必要去區分人類和人類以外的物種,而是一視同仁地用同一種方式和態度來對待他們。基於在不同的物種身上都可覺察到類似感情的事物,因此就主張不再也不該將物種區分成人類和非人類,這主張相當前衛和先進。至於梁文道的親人和他養的貓都掉進河裡然後應該先救哪一個似乎難以避免地成為梁自己的兩難(dilemma)。
我自己的想法則是,我們之所以會討論如何對待動物的倫理學,似乎在於我們無法擺脫這樣一個基本預設,即人類是高級的動物,而人類以外的其它物種則是次一級的動物;人類對動物掌有生殺大權,動物則任人宰割(我說只有一個預設,因為我認為這兩句話表達的是同一件事,有人會說這兩句有因果關係,下文我會解釋爲什麽說何者為因何者為果並沒有什麽意義)。套句英語的說法就是:Animals are at the mercy of human beings。動物是被動,人類是主動。動物是無助是可憐,人類則可以選擇要大發慈悲還是不要。
歸根究底,認為動物可憐、尤其是被宰的動物更可憐,那是因為我們已經先行認定人類是比其他動物還高級的動物。可惜的是,當我們定義物種的高級或低級的時候,從來沒有想過要其他物種也一起來參與討論什麽是高級或低級並且就這些定義得到大家的共識。人類甚至已經自行把參與討論的能力作為符合高級動物的其中一個參數。不過,即便這能力的確可以作為“高級”的指標,我們是不是可以因為從來沒有看過其她物種表現出討論的行為所以就認定他們沒有討論的能力呢 ?
當然我們之所以認為人類比動物高級更可能是因為人類宰殺動物這一血腥也因而不被人們坦白承認的指標。然而我想問,我們會就人類的自我犧牲捨身取義如絕食、用自己的肉身阻擋坦克的行為給予很高的道德價值,我們爲什麽就不願意將動物喂飽人類的行為當成是她們願意自我犧牲因而她們其實也在從事高尚又偉大的行為呢?
有人或許會說他覺得動物可憐和她自認自己是不是高級動物沒有關係。我認為要在不將自己與某個對象作一優劣高低的比較之下卻可以可憐該對象,這一可能性似乎很低。我們之所以可憐乞丐,首先自然出於我們自認在某方面比這個乞丐優越才會去可憐這個乞丐,於是某種等級之分就出現。
所以,預設人類沒有比其她物種更高級,反而他們因為自我犧牲填飽人類的肚子而顯得偉大,於是我們吃他們吃得理所當然。預設人類比其他物種高級,於是我們一方面可憐動物卻又不可憐植物的同時,一方面又無法克制自己吃她們從而表現出我們自己的不一致(可憐動物又不可憐植物已經不一致了)。兩種預設或可能性都未被證實,人類一定要採取後者嗎?
但是請別誤會,我所要非議的不是可憐,而是人類對自己的定位。我們是在什麼樣的脈絡下討論動物倫理學,似乎正是從人類是高級動物這一預設開始。要不然直接稱為倫理學就好,爲什麽還要加上動物?爲什麽要在動物倫理學里專門討論人類跟動物的關係,而不同時討論人類跟人類的關係(梁文道的主張則稀釋了倫理學與動物倫理學的區別)?我們似乎忘了人類是動物的一種。人類好像以為一旦冠上“高級”這一形容詞后,人類就可以從“動物”這一範疇脫離出來。但是究竟什麼樣的動物才是高級的?一個自稱自己是高級的動物難道真的會是高級的嗎?好吧,已經越來越像發牢騷了。下文也是一篇梁文道寫的文章。也許可以給可憐動物又無法不吃動物的同學一些啓發。
http://commentshk.blogspot.com/2009/09/blog-post_05.html
又做了稻草人猛戳,沒有誰高級與否的預設,同樣可以討論問題,況且也沒人關心被宰的動物是不是比較低級,順著別人的理路帶進不相干「預設」,您的主張到底是什麼,就正面表述出來,別人錯不等於您是正確的,先努力論說自己的主張會比較容易進行交流。
回覆刪除我並沒有排除沒有誰高級與否的預設,我只是無法想像人可以在沒有高低優劣之分的情形下可憐某個對像的可能性,文中也承認有此一可能性,只是我自己無法想像.至於此文內容,我承認與影片關注的焦點關係甚小.
回覆刪除乙〈動物〉在疼痛時,甲出於可憐〈同情〉伸出援助之手,這能直接對論出甲主觀或是客觀上認為乙比較低級嗎?對於乞丐的同情或是可憐,不在於他是乞丐本身,而在於他的處境。因此,我們只能說某某動物處於某一種受人同情的低級處境,而不能說我認為某某動物本身是低級的。
回覆刪除結論:我可憐或同情某動物,不代表我認為某動物比我低級。倒是,您無法想像出這個我所說的情況,可能在於您自身充滿了人在本質上優於世界萬物的想法。
刪除我倒沒有細分這麼多。但是按照你的說法,這個高低之分的比較仍然沒有被排除。你雖然將被可憐的對象和他的處境分開,但你仍然認為他的處境是低級的。但是為什麼要認為動物被殺的處境就一定是不好的或低級的或處於劣勢的?又或者,也許某些乞丐就是喜歡討乞的生活,他並沒有覺得他的生活是低級的,那麼人們對他的可憐就是無效了。
回覆刪除同情對方等於是對方低級(別無其他可能)的理據何在?
回覆刪除這點沒說清楚,一切討論便可休止,無需多費唇舌!
「有人喜歡當乞丐,旁人無需同情,否則同情就是貶抑對方,若世上無同情,那就是萬物平等的世界了!」這主張動聽嗎?
您貼文的目的?其實您愛怎麼想,旁人管不著,可貼文如果不是為交流,何須多此一舉?先交代理據,再來回應
我沒有去區分動物被殺或是人被殺兩者有什麼不同或是高低分別,小明被殺跟小黃狗被殺,我對此都感到同情;因為處於被殺的情況,按照絕大部分的生活經驗都不是自願的,當然,我不否認會有某個人或是動物想要自殺,覺得自殺是好的。
回覆刪除有些人可憐人,當然是出於對於自身的優越而為之。這有點生活經驗的人就可以直接知道了,無須要言詞上較勁或是做論證。於此,你說的話是有道理的。
問題是,世界上不是所有人對於對方的同情本身都隱藏著鄙視或是認為對方低級。換言之,我沒有要駁倒你論點的意思,我只是要說明,不是所有人都是你想的那樣。
至於動物被殺,為什麼不能當作是自願且高尚的犧牲?對此,在科技還無法幫助人與動物做溝通之前,我當然不排除你說的可能性。但是,就我初步的生活經驗,這種可能性微乎其微。
如果一位外國人不諳中文,我也不懂他的語言,我能直接拿刀殺他一刀,然後,當他哇哇叫的時候,我可以主張他是在說:快來砍死我吧!畢竟,『快來砍死我吧』的可能性還是存在的。當然,如果只談可能性,而不談生活經驗。
刪除但是,我們能因為這種『可能性』去殺一個人或是動物?
我們好像從討論“可憐”不知不覺中過渡到討論“同情”。我不知道對老師和lin而言,這兩個詞彙的意義是否相同。對我來說使用“可憐”和使用“同情”在心境上多少有些不同。後者似乎會比前者給予對象更多的東西。而且使用後者的話,主體與對象的關係則似乎如你們所說沒有低高級之別。
回覆刪除好吧,如果一律將這兩個詞彙當成具有同樣的意義,且在任何情境之下它們都可以交替使用,那麽我承認在很多情況下,使用的人對其對象並不一定會形成等級之分。
至於上面提到的外國人的比方好像不太恰當。兇手不懂外國人的語言,但是他說出“快來砍死我吧”的可能性還是可以被排除的,至少可以找人翻譯,如果兇手真的要的話。所以我們還是可以按照一定的程序去判斷外國人對於被殺會作出什麽樣的反應。但是我們沒有辦法排除動物會作出什麽樣反應的可能性,兩种情況不同。
這就是爲什麽我在上文中針對的是未被證實的動物被殺反應的可能性。而且我們也不像應對外國人的反應那樣可以知道要按照什麽樣的程序和標準來證實動物反應的可能性。不過我們好像仍然不會因爲還未證實和排除她們反應的可能性而停止殺他們。
如果你還想要進一步問若證實外國人說出的是“不要殺我”時難道就沒有她其實還是想被殺的可能性的話,那我只能說這樣的問法可能已經溢出了我們討論的脈絡之外而帶有很重的形而上的意味了。如果你真的想這樣問的話,我們才來細究這個脈絡到底是什麽。
林先生,請先清楚交代您的主張,同情何以必須基於將對方視為低等,且除此之外,別無可能?
回覆刪除其次,您是否同意,「世上無同情,萬物皆平等或無所謂平等」?
第三,無法排除動物自願犧牲的可能,但未曾設法翻譯動物的態度,卻要找翻譯了解外國人的反應,這是把動物視為低等?
第四,您的主張修改了還是未變?
我先回答第四。我認為可憐會將對方視為低等且別無可能,同情則不會將對方視為低等,因此我認為同情與可憐內涵不同。原因我還在想。所以暫時也交代了第一個問題。各位也許可以幫我舉出我主張的反例,lin似乎還未舉出任何反例。
回覆刪除第二,我同意「世上無同情,萬物皆平等或無所謂平等」,將“同情”替換成“可憐”,這句話我仍然同意。
第三,我沒有把動物視為低等。我已經說過我們可以經過一定程序和標準來確認和排除外國人的反應的可能性。可是我們已經找到一定程序和標準來確認和排除動物反應的可能性了嗎?在做到這一點之前,我們就已經把他們殺了,無所謂他們的反應是什麽,既然如此,選擇認定他們是自願或非自願兩個選項之間,選擇前者何嘗不可?如果選擇前者,那麼我們的食物就是比我們高尚的物種,因為他們願意用自己的生命來維續我們的生命,不只高尚,而且偉大。
關於您第一個回應,我其實大可不用再回應,原在在於,如果你認為可憐對方意即把對方視為低等,你大可以這麼假定,我也不需舉出反例。因為,我只需說,當我們在討論中有時用可憐指涉對方,有時用同情,這反應了一個操作性的問題:我們怎麼知道,一個人的對他人〈動物〉處於低級情境所產生的情緒性反應,是可憐還是同情?你或許會回答,可能是可憐也可能是同情,因此,我認為我已經做到我所要完成的工作了。
回覆刪除第二個回應的回應。我認為您所提出促進世界萬物平等或無所謂平等的說法,堪稱前無古人後無來者,最和平的辦法了。不過按照你之前的回應,您認為無須分別一個動物在本質上或是處境上的低等或是低級,此時,一位血汗工廠的老闆,只需對其勞工說,我不『可憐』你們,即解決『現實』上的種種問題。
三、您說,因為有程序的存在,所以可以排除人自願被殺的可能性。但憑什麼程序的存在,可以否定人自願被殺的可能性呢?人自願被殺的可能性不會因為程序的存在而消失。您所搬出的策略其實是一種擬制,擬制程序的存在可以排除人自願被殺的可能性。但是擬制存在本身,其實是一種武斷的不允許。
四、當有一個x被殺了一刀後,呈現出發抖、逃開、尖叫、冒冷汗、畏縮等等行為,請問反應出上述行為的x,是人還是豬?或兩者皆可?生理反應能否當成檢驗自願與不自願的內涵?還是只能是語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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刪除五、按照上述外國人的例子,您顯然是把語言的溝通當成檢定程序的內涵,但是,使用語言做為檢定的內容,試問,一個不會手語、四肢殘缺且眼盲的啞巴、植物人或是叢林泰山之類的人類又該如何?即使在無法用語言與他們溝通的情況下,我們是否還是必須要等待發展出一套口語溝通的程序來驗證?憑什麼要等待?亦或是可以透過生理反應來檢測自願或是不自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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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刪除先回答三、四、五。某种意義上我可能掉入了未必是你故意設的圈套。如果某一個殺人兇手今天跑出來說“被我殺掉的人很慘因爲她被殺”,那我想當我們說這個殺人兇手正在開始懺悔、省思自己所為應該不算太過分。然而,你一開始擧的例子則是在描述一個人在殺人的當下,同時也考慮到如果她假設她的受害者願意被她殺那她就殺得理所當然,我想你畢竟是在描述一個不太正常的情形。我們可以設想這種情形,但是有沒有實際遭遇過這種情形則是另一回事。因爲相較之下,一個經常吃肉的人卻同時假設動物不願意被殺因此可憐動物則是一個實際在發生而更為普遍的情形,我沒有經歷過前者,但是我時常經驗到後者。
回覆刪除你所設想的情況在什麽脈絡下才有可能發生,我們不先考慮這個問題,而一直就這一可能性與實際發生的情形作比較好像只會讓討論陷入泥沼裏。所以你的四、五裏提到的各種有關人類的情形,在不離譜的情況下,沒有人會對他們做什麽,也就是不會把他們殺了,因爲可憐或同情他們都來不及,怎麽會把他們殺了?所以這是一個正常一致的情況。針對動物的則不是如此,我們一方面可憐動物一方面卻在吃肉,這是一個正常卻不一緻的情況,而我只是嘗試提供一項可以取得一致的方案。
回應二。血汗老闆的不可憐只能“解決”血汗工廠裏發生的問題而不能解決現實上的問題,因爲現實上有許多人可憐血汗工廠裏面的血汗工人。當我說“我同意「世上無同情,萬物皆平等或無所謂平等」”,而你認爲我指的是無須可憐就有平等,也許你只解讀了其中一面。另一解讀可以是如果這個世界上再也不需要同情,表示每一個人都活在安逸、太平、沒有貧富差距的世界,所以才不需要同情。這不是很美好嗎?
回應一。按照我曾經的作法,是可憐還是同情?可憐時我們有沒有等級之分?同情時我們有沒有等級之分,我最後還須訴諸到各位在可憐或同情時的感受爲何了,至少到目前爲止你都還沒有站出來說“不,我可憐動物時就是沒有等級之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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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刪除回應一、直覺上我先回應您『一致』的問題。一個殺人的人,當他假設被害人是自願被殺,因而殺之,事後卻可憐這個被殺的人,這種情況聽起來的確非常不一致。因此,我們只好排除被害人自願被殺的可能性,所以殺人者了事後的懺悔與可憐或同情被殺的人,才能與不能殺人卻殺人這個行為保持一致。當我們一方面吃肉,一方面卻可憐動物,這樣的行為看似不一致,而為了解決這樣的不一致,我們無須可憐動物,無須可憐動物的關鍵就在於,假定動物是自願被殺,如此,就可以保持一致。但是,談到一致的問題,那到底是A要與B一致,還是B要與A一致呢?如果是要保持一致性,為什麼我們不可以假定動物是不願被殺的,因此,我們不『應該』繼續吃肉這個方案,以保持一致呢?
回覆刪除回應二、我承認您的解讀也可以說得通,問題是,我們現實上處在哪一個階段上?也就是說『世上無同情,萬物皆平等或無所謂平等』是您用來解決萬物平等或無所謂平等的問題,還是只是單純用來描述現實世界的情況?我想,現實上應該還不是安逸、太平或是沒有貧富差距的世界吧。如果是前者,您的主張不免會遭到有心人的利用。
回應三、的確,我在可憐或是同情動物時,沒有等級之分,但誠實的說,我目前還繼續吃肉。為了可憐或是同情動物〈沒有等級之分〉,並且假定動物是不自願被殺的,我『應該』不繼續吃肉。
回應一,爲了保持一致,你當然可以選擇這兩個方案的其中一個,我沒有說一定要選某一個。我只為那些可憐動物又吃肉的人提供一個方案。所以也回應三,可憐動物又繼續吃肉似乎瘙不到癢處。
回覆刪除回應二,世上無難事,只怕有心人。有心人要解讀金瓶梅或Marquis de Sade的作品,也會說那些是淫書。
再回應三,怎麽說你在可憐動物時沒有等級之分?我承認我並沒有明確説明何謂等級之分。我想我們可以開始慢慢討論這個問題。當你認爲你的處境比動物好時,我想那就已經有一種等級之別出現了(hierarchy),不是嗎?
如果你和動物是一樣的,沒有等級之別,你爲什麽要可憐動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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