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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助理(Teaching Assistant):楊雅涵(Yang, Ya-Han)、許依凡(Hsu, I-Fan)

2012年3月21日 星期三

3/20 死刑存廢之討論大鋼(立場:廢除死刑)

99131028  薛惟安  溪通識一


這次的報告我們討論的是死刑存廢的問題,而我的主張是要廢除死刑。「終身監禁不得假釋」代替「死刑」是我認為較好的方法。

論述重點為:
1.刑罰的目的在於逞罰犯罪者,讓犯罪者為自己做的的事情受到逞罰。
2.死刑的存在並不會降低犯罪率,重大犯罪者並不會存在我會被抓到的心態。
3.採行「終身監禁不得假釋」作為死刑的替代,一年的成本約20萬,透過讓受刑人在獄中工作,並不會增加社會成本。
4「終身監禁不得假釋」可以避免冤案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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