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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助理(Teaching Assistant):楊雅涵(Yang, Ya-Han)、許依凡(Hsu, I-Fan)

2012年6月3日 星期日

4/30「抽菸議題」正方 星期一12

99155305 劉佳鎧


菸害防制法
「抽煙害人害己,不僅應當在兩人以上共處的任何場所全面禁煙,以周延保護非吸煙者,更應對抽煙者徵收較高的健保費用。」
◆ 請參考衛生署、董氏基金會關於「吸煙有害健康」的宣導和〈煙害防治法〉,並就抽煙對健康與他人的傷害,提出具體的醫學見解,另須就抽煙是否為一項人權,進行議論。

為何不戒菸?
1、要吸二手菸不如吸一手菸。
2、菸癮來了受不了,戒菸,屢戒屢敗,還是算了。
3、菸伴我多年,若說戒就戒,豈不是無情無義。 
4、想吸就吸、想戒就戒,不算上癮不用戒。
5、巳經改吸淡菸,勉強可以了。
6、戒菸害我反應遲鈍、無法思考、脾氣暴躁。
7、戒菸會發胖,而且害我無法嗯嗯。
8、有人吸菸、喝酒、嚼檳榔還不是活到八十歲,免驚啦!

為何要吸菸?
藥理學家說,菸草中的尼古丁會刺激中樞神經,兼具多重藥理作用,有成癮性。心理學家則認為,吸菸是一種習慣,不斷練習而累積的行為。其實不管是「成癮」還是「習慣」,菸在不知不覺中都會影響吸菸者的情緒、吸菸者的思考,進而「控制」了吸菸者的生活。
101/3/1菸防二代正式上路

菸,社會成本:
吸菸會傷害呼吸道的粘膜,造成咳嗽、咳痰、喉嚨痛、打噴嚏、流鼻水、破壞免疫系統,因此吸菸者普遍較為容易感冒,也容易惡化為支氣管炎及肺炎,在2001-2004年所有發生肺結核的案例中發現,吸菸的人罹患開放性肺結核的風險也是不吸菸者的兩倍;其他包括氣喘、肺氣腫、支氣管炎、鼻竇癌、肺功能衰退、肺癌等疾病,也會因吸菸而增加罹患機率,其中經常被忽略嚴重性的莫過於「慢性阻塞性肺病(COPD)」,世界衛生組織預估在2030年,COPD將成為全球第四大致死疾病,且約有90%的COPD患者死因可歸咎於吸菸。

COPD
是由「慢性支氣管炎」或「肺氣腫」所引起氣流阻塞的病況,患者的肺臟因接觸有害微粒或氣體,產生不正常的發炎反應,會隨時間進展逐漸惡化,出現呼吸困難、咳嗽、氣喘及痰液增多等現象;菸品中的有毒微粒和吸入的有害氣體,是造成COPD的主要危險因子;由於肺部的傷害多為不可逆性且難以早期查覺,一旦罹病就如同被判無期徒刑,包括呼吸困難、生活不便等症狀,都得長期親身承受,後悔也來不及。

調查顯示,台灣40歲以上成人,平均每6人就有1人罹患COPD,且估計三成菸槍會身受COPD之害,若以國內450萬吸菸人口估算,135萬人都將走上COPD的不歸路。值得注意的是,調查發現國內76%的癮君子,根本不知道有COPD這種疾病,即使聽過這個名詞的人,多數也並不清楚其特性,不知「吸菸」是其主要危險因子;更嚴重的是,調查顯示,將近四分之一的吸菸者已出現呼吸道症狀,但僅2%的人曾因此就醫。

由於COPD的早期表徵,如晨間咳嗽、呼吸急促、喘不過氣等,易與氣喘混淆,且患者多半在四十歲以後才逐漸出現症狀,往往被歸因於老化所致,常延誤治療時間。據歐洲統計,約75%的COPD患者未被診斷出,而國內患有COPD的癮君子,也僅四分之一會就醫。

對患者的家庭、社會也造成沈重的照護負擔。根據台北榮民總醫院的研究,在台灣重度COPD的患者,每人每年平均健保醫療費用為201,222元,中度較嚴重的B級患者,則每人每年平均用掉健保114,936元,中度較輕微的A級患者,每人每年也耗費健保38,679元,是氣喘病醫療費用的數倍之多,這些都是使用菸品需要付出的代價!

肺就像海綿,用來呼吸空氣,但如果用來吸菸,一天一包菸,妳知道一年吸入肺中的致癌焦油有多少嗎?
   
現代女性經常因為工作、人際壓力大,以吸菸作為暫時解放的出口。對此,台安醫院門診戒菸主治醫師吳憲林表示,抽菸會產生很多傷害身體及皮膚的化學毒物,造成皮膚的慢性傷害,建議女性「與其花大錢買高技科抗老產品,還不如先戒菸!」
吸菸女性皮膚老化比不吸菸女性快5倍
    美國內科醫學會針對132名35~59歲的吸菸者所做的研究,結果顯示,每天1包香菸,連續1年以上,皮膚老化速度為一般人的2倍;若每天1包菸、連抽50年,或每天2包菸、持續25年,皮膚老化速度更是不吸菸者的4.7倍。
吳憲林醫師表示,研究發現,吸菸的女性容易老得快,而且眼周、嘴角皺紋特別多,吸菸還會影響維生素C的吸收,導致皮膚缺乏光澤,造成皮膚粗糙。女性若要真正保有粉嫩的肌膚,不抽菸才能真的幫美麗保鮮。

戒菸保健康 找回好氣色
近期在電視媒體頻頻曝光的戒菸廣告,比喻人的肺就像海綿一樣,如果用來吸菸,一年吸入肺中的焦油可以裝滿一個大量杯,而這些焦油不僅可能引發癌症,還會併發其他疾病。醫師指出,女性長期吸菸,可能引發子宮頸癌、無經症或提早停經、自然性流產、子宮外孕、低高週產期死亡率及胎兒發展遲緩、不孕等問題。
國民健康局戒菸專線服務中心表示,近年有越來越多女性因為在意「形象」問題,萌生戒菸念頭,進而打電話尋求諮詢與協助。戒菸專線服務中心諮詢專員林小雅表示,女性吸菸者最需要的就是克服生理、心理的依賴,因此不妨尋請親友的支持,藉由各種轉移注意力的方法戒除,像是:找親友一起比賽戒菸、杜絕任何有菸味的場所、調整正常的作息時間、認真工作或投入一場新的戀愛,都是根除菸癮的好方法。

什麼是二手菸?
 當癮君子點著菸吞雲吐霧之際,在他們周圍不吸菸的人們卻被強迫著吸菸,二手菸就是不吸菸者在密閉的環境裡,被迫吸入吸菸者吸菸後所產生的菸煙,又可稱為被動吸菸或非自願性吸菸。 二手菸是由主流煙和側流煙兩者在空氣中混合而成,常是室內空氣污染的主要來源。 主流煙是吸菸者吸入肺部後再吐出來的煙霧,約占二手菸的十五﹪。 側流煙是在吸菸與下一次吸菸的間隔中產生,它是由悶燒的菸草不完全燃燒而直接逸入空氣中,約占八十五﹪。 在本質上,這兩種煙的成份相似,包括氮氧化物,尼古丁,一氧化碳,各種致癌物和輔助致癌物。 然而,未稀釋的側流煙比主流煙有較高的酸鹼值,較小的粒子較易進入肺部的深處,較高濃度的一氧化碳,更多種的有毒和致癌物質,包括:氨、揮發性亞硝基胺、尼古丁的分解物和芳香胺。 因此,即使二手菸在進入人體前會被空氣所稀釋,可是它仍然存在著不少有害的物質。 一個不吸菸的人曝露於環境菸煙(二手菸)的量受菸草的種類(有無濾嘴,低焦油或尼古丁…等),吸菸的速度,室內空間的大小,通風狀況,曝露時間的長短…等因素而決定。 
手菸對身體有那些危害?
二手菸對身體的危害可分成急性與慢性兩方面。 急性方面如眼睛、喉嚨的刺激、頭痛、流鼻水和咳嗽;有過敏體質的人可能會感到氣喘、流鼻水、噁心。 嬰兒、兒童、載隱型眼鏡、或有心臟血管毛病的人,症狀可能會更明顯。 刺激的程度和曝露在二手菸的時間長短有關。 在密閉的空間吸菸,即使通風良好,其一氧化碳的濃度仍高於規定限度;不吸菸的健康人曝露其中,會引起輕微生理反應,尤其是心律的增加。 年紀較大者有時會因二手菸一氧化碳影響,使其最大運動量減少,也會使不吸菸者發生心理、運動功能方面的改變,尤其是注意力和認識力的功能。 此外,二手菸會使慢性阻塞性肺疾者誘發呼吸困難所需的運動時間縮短,也會增加運動時心臟對氧氣的需求量,減低心臟的收縮力,使原本有心臟血管毛病的人誘發心絞痛的發作。

慢性方面,父母親吸菸的家庭會增加嬰兒因下呼吸道染感而住院的機會,幼兒中耳炎的發生率,兒童肺功能發育的減低。 而不吸菸的成人工作在二手菸的環境,肺功能的損害正如同一天抽一到十支菸的人一樣。 另外,二手菸會使得血小板容易於動脈血管壁的粥狀硬化處附著,增加急性血管阻塞的危險,或是造成粥狀硬化處的增厚,而增加心臟血管疾病的患病危險性。 根據美國環保署的報告,二手菸裡含有超過4700種物質,其中包括43種致癌物,因此將側流煙歸類為甲類(即非常有害的)致癌物。 由於致癌物並沒有最低的安全劑量,因此不吸菸的人在吸二手菸的同時,就已意味他們之中的某一部份人可能已經開始在產生與抽菸有關的癌症。 
        由流行病學的研究報告知道百分之八十五的肺癌患者和吸菸有關而百分之五的肺癌患者和吸二手菸有關。 一九八六年美國公共衛生局綜合許多國際的研究報告結果指出:先生吸菸將會使太太得到肺癌的危險性增加,而且和配偶的吸菸量成正比。 有報告指出因為先生吸菸的不吸菸婦女得到肺癌的危險性將增加 50%。 另有報告指出 17%不抽菸者得到肺癌的原因可歸咎於兒童和成年期家庭中二手菸的高度曝露。 除了肺癌之外,由於主動吸菸者同時也是被動吸菸者,因此所有和主動吸菸有關的癌症,預期也可以發生在被動吸菸者身上。 此外,子宮頸癌的發生和主流煙和側流煙兩者有關,而腦瘤、甲狀腺瘤和乳癌的發生和側流煙有關。

「試管嬰兒v.s.捐贈精卵者的隱私權」議題


3/19試管嬰兒議題

貿二B 99154255 張庭瑋 99154260 陳睿華

「試管嬰兒有權知道親生(基因)父母的身分,這項權利高於精卵捐贈者的隱私權。」◆ 請參考大法官會議釋字第587號解釋文的見解,並請正方假定自己是基因父母,反方則假定自己就是試管嬰兒。

試管嬰兒
        現代的醫學進步,提供了不孕症夫婦許多治療方法,其中以試管嬰兒治療帶給人最大的鼓舞與希望。所謂試管嬰兒是指精子和卵子在試管內受精,也就是體外受精發育成胚胎後,再植回母親的體內,在母親的子宮內,胚胎發育為胎兒,於足月以後生產。因此試管嬰兒並不是在試管內成長到足月的嬰兒,他的意思是在試管內受精,發育至早期的胚胎,大約只有兩天的時間是在體外,大部分的時間仍是在母體內成長

我國採匿名精卵捐贈制
         依據我國人工生殖法,有關精卵捐贈採行匿名制。對受術夫妻而言,接受人工生殖時,最多只能知道捐贈人的種族膚色血型資料,不得要求身分證字號護照號碼及任何識別性資訊。

• 子女有獲知其血統來源之權利,為聯合國一九九0年九月二日生效之兒童權利公約(Convention on the Rights of the Child)第七條第一項所揭櫫;確定父子真實身分關係,攸關子女之人格權,應受憲法第二十二條所保障。
• 民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規定:「妻之受胎,係在婚姻關係存續中者,推定其所生子女為婚生子女。前項推定,如夫妻之一方能證明妻非自夫受胎者,得提起否認之訴。但應於知悉子女出生之日起,一年內為之。」

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第三條揭示了子女最佳利益原則,所有涉及子女的措施均需以其最佳利益為首要考量。
• 知悉個人來源的權力內容,包含了知悉自身的種族、家庭背景、父母身分等資訊,目的在於發現及保存個人的身分認同。
• 例如公約第八條,文明國家應尊重兒童保存其身分認同的權力,不使受非法干擾,其中包括國籍、姓名及家庭關係。

試管嬰兒家族衍生問題
遺傳疾病
             如果有個婦女二十歲時捐一個卵,之後不幸在四十歲時得了乳癌,理論上由她捐的卵生出的小女孩就是乳癌的高危險病人,到三十歲時就應開始定期追蹤檢查她的乳房,她的食物及各樣東西也都需注意。可是因為她的基因母親是匿名,故她對此重要家族資訊毫無所悉。因此她不會去注意到乳癌的危險性,結果她最後可能也得乳癌,這是匿名的結果,不能透明化。
血親關係墜入愛河
中國時報2011/10/11
         加拿大導演兼劇本作家史蒂文斯(Barry Stevens)的生父為捐精者,他為了尋根製作紀錄片,發現生父與精子銀行合作卅年間,所生子女也就是他的異母手足,可能高達千人;再加上其他案例也發現因試管嬰兒手術而生下許多同父異母子女,令專家憂心未來因不知情而亂倫、甚至生下畸形兒機率將大增。
         史蒂文斯尋找生父及異母手足,並把過程拍成紀錄片。他表示,不能排除單一捐精者生下的子女可能會邂逅、做愛,甚至捐精者在不知情下與女兒亂倫。
加拿大卡加立(Calgary)大學生物倫理學教授貴瓊表示,同一捐精者的後裔因非自願、不知情而發生亂倫的機率,其實比一般認為的來得高。因為會找精子銀行的人具備相同社經地位,住在同一市區,而非隨機分布。

非匿名捐贈制度
• 瑞典為第一個改採非匿名捐贈制度的國家,其在1985年立法允許因捐精而產生之子女於成年後獲知捐精者的身分。
• 其他國家也開始採用類似的制度,德國、奧地利、瑞士、荷蘭、瑞典、挪威、冰島、英國和加拿大都已經允許在特定情形下揭露精卵捐贈者的識別性資訊。
•  英國議會在1990年8月1日通過一個生殖子女保護法,保障他們得知的權力。其中規定這些精卵捐贈生殖出來的子女在年滿18歲的時候,有權要求知道他們的基因來源,因為他們是生殖出來的,現在的父母不是他們的基因父母。知道自己的身世才能釐清家族病史,避免近親遺傳或者延誤就診,即使這必須放棄基因父母的隱私權,但基於利於社會福祉,我們認為嬰兒有權知道基因父母身分。
•  目前的英國法律規定,孩子的出生文件上必須註明親生母親的姓名資料。

人工受孕運用越來愈普遍,子女對自己身世應知情。所以我們主張法律應該規定子女有權利知道親生父母的身分。

資料來源
• http://www.ccmm.org.tw/medical/listview/replist.asp?id=262&offset=
• http://www.askseogood.com/?p=63
• http://www.cc.ncu.edu.tw/~csa/oldjournal/32/journal_park257.htm
• http://web1.nsc.gov.tw/ctpda.aspx?xItem=7765&ctNode=7
• http://www.judicial.gov.tw/constitutionalcourt/p03_01.asp?expno=5876&mp=8
• http://140.122.143.143/NSC/bionetwork/biorelative/testtube.htm

99113006 99113010期末報告繳交

二56節 民主法治報告—抽菸議題 正方
報告組員 99113006閔郁純/99113010高曼萍

香煙與二手菸

n

  香菸,是菸草製品的一種。大部份的香菸成份之中並不單只有菸草。生產商通常在香菸內加入大量不同的添加劑,目的是控制煙絲的成份和質量與防腐,以及改變燃點時煙霧對吸食者所能產生的感覺。有些香菸加入了丁香,目的是令吸菸者的口及肺部出現少量痲痺,從而產生輕微的快感。 n二手菸,亦稱非自願性吸菸、環境菸草菸霧,是一種被動吸菸方式。也是目前危害最廣泛、最嚴重的室內空氣污染。二手菸釋放出4000種以上的化學物質,其中超過250種對人體健康有害,更有超過50種為致癌物質。包括氮氧化物、尼古丁、一氧化碳,及各種的致癌物和輔助致癌物質。一氧化碳會取代血液中的氧氣,使身體細胞獲得的氧氣量減少。尼古丁使血管收縮,心跳加速,並增加血液循環系統的負擔。焦油刺激並破壞細胞,對身體的細胞造成影響。


吸煙的傷害

  吸菸會傷害呼吸道的粘膜,造成咳嗽、咳痰、喉嚨痛、打噴嚏、流鼻水、破壞免疫系統,因此吸菸者普遍較為容易感冒,菸草中含有超過4,000種化學物質,至少有60種已知的致癌物;菸草內主要引致癌症的物質來自焦油,可能直接引發的癌症包括肺癌、口腔癌、咽頭癌、喉頭癌、膀胱癌、食道癌,而間接可引發的癌症包含頸癌、血癌、胃癌、肝癌、腎臟癌、胰臟癌、大腸癌、子宮頸癌等。 



n  其他如免疫系統降低抵抗能力、容易感冒、引發紅斑性狼瘡、膚色呈現暗淡、早發性皺紋、落髮、口部潰瘍。菸品中的焦油會在手指及指甲上累積,將手指及指甲染成黃褐色。吸菸會造成口臭、損害味蕾、牙齒泛黃、蛀牙、牙齦萎縮、牙齦病變,以及牙齒脫落、視力惡化、記憶力退化…等。


Ø女性
n性賀爾蒙代謝改變:吸菸除了增加子宮頸癌、子宮癌的機會,還會加速更年期的來臨提早2~3年。生理期不規則與生理痛加劇。
n生殖能力:吸菸會造成,賀爾蒙失調,容易造成不孕症、經期失調、經期有劇烈的疼痛。而這樣的女性要花較久的時間才能受孕,懷孕成功機率低25%,或導致引發懷孕、分娩期間的合併症、不安全性懷孕以及胎盤剝落、前置胎盤。
n懷孕:吸菸不但會影響泌乳素、降低泌乳量,更有很大的可能將導致胎位不正、流產、早產、死胎、早夭、胎兒體重過輕、畸型兒,並威脅新生兒的健康及學習能力,如過動兒、人格與學習障礙等等。孕婦吸菸可能會給他們的孩子帶來永久性心臟血管損害,從而增加其小孩中風和罹患心臟病的風險。
n
Ø男性
n增加患陽痿的機會、減少精子數目、精子畸形的機會較常人高、增加伴侶流產和胎兒畸形的機會
n
Ø兒童及青少年
n兒童及青少年吸菸將會造成生長遲緩、活力不足、注意力不集中;根據國際癌症組織研究顯示,越小開始吸菸,就越難戒除菸癮,而且越容易造成基因病變、引發肺癌,而且15歲以下就開始吸菸的吸菸者,縱使以後戒菸,得到肺癌的機率是正常人的5倍。


二手菸的傷害


  在未禁菸的辦公室工作8小時,所吸收的二手菸相當於吸了6根菸;在未禁菸的酒吧待上8小時,則相當於吸16根菸。《英國醫學期刊》也指出,長期吸到二手菸的民眾和吸菸者的身體傷害差不多,同樣會增加罹患肺癌、糖尿病、心臟病、中風與猝死的發生率,尤其是心血管疾病的發作,無形中也會增加腦機能損傷或發展出失智症的可能性。

Ø

Ø成人: n外觀:膚色呈現暗淡、手指遭尼古丁汙染和早發性皺紋。
  n呼吸系統:破壞免疫系統,因此容易感冒。經常咳嗽、咳痰和氣喘。鼻竇癌、肺功能衰退、慢性阻塞性肺疾、肺癌、以及肺氣腫等等。
  n血液系統:心血管動脈硬化、中風、冠狀心臟病、破壞血液循環,產生壞疽以及截肢的可能性
 
二手菸引發各種的癌症:肺癌、喉癌、口腔癌、食道癌、胃癌、胰臟癌、膀胱癌、腎臟癌、子宮頸癌、血癌 。 n長期暴露在二手菸環境下的婦女,罹患子宮頸癌的機率是一般女性的7.2倍,罹患肺癌、乳癌等癌症之機率亦高出2倍。



n  暴露在二手菸下的嬰兒是嬰兒猝死症候群的高危險群。二手菸使嬰兒活力不足、注意力不集中。嬰兒的肺功能發育不全,容易導致早期氣喘、咳嗽、咳痰、感冒、呼吸急促、胸悶、呼吸困難;以孩童而言,暴露在充滿二手菸環境下的孩童罹患胸腔疾病,如:急性喉氣管支氣管炎、肺炎和支氣管炎的機率,是遠離菸害孩童的兩倍。


抽菸患者對社會造成的照護負擔
  根據台北榮民總醫院的研究,在台灣重度COPD的患者,每人每年平均健保醫療費用為201,222元,中度較嚴重的患者,則每人每年平均用掉健保114,936元,中度較輕微的患者,每人每年也耗費健保38,679元。  


煙害防治法

n  歷經三屆的立法院會期,菸害防制法修正案於2005年4月27日送進立法院。在各方關注下,並於2005年11月90日衛生環境暨社會福利委員會完成審查,經過六次黨團協商,在衛生署與民間反菸團體的努力下,終於在2007年6月15日經立法院三讀通過,於同年7月11日經總統令公布修正;並考量配合所需的準備作業及民眾的教育宣導,自公布後18個月,即2009年1月11日施行。


菸害防治法舉例:



第三章 兒童及少年、孕婦吸菸行為之禁止n
第 12 條 未滿十八歲者,不得吸菸。孕婦亦不得吸菸。父母、監護人或其他實際為照顧之人應禁止未滿十八歲者吸菸。
n第 13 條 任何人不得供應菸品予未滿十八歲者。任何人不得強迫、引誘或以其他方式使孕婦吸菸。 n第 14 條 任何人不得製造、輸入或販賣菸品形狀之糖果、點心、玩具或其他任何物品。



第四章 吸菸場所之限制

n在禁菸場所方面,室內公共場所及三人以上室內工作場所禁止吸菸,特別是醫療機構、護理機構、其他醫事機構及社會福利機構所在場所,高級中等學校以下學校及其他供兒童及少年教育或活動為主要目的之場所,加油站等製造、儲存或販賣易燃易爆物之場所等,室內外全面禁菸。
n
n此外,室內禁菸的公共場所如旅館、商場、餐飲店、老人福利機構,若室內設有獨立空調及獨立隔間之室內吸菸室者,不在此限。另大專校院、圖書館、博物館、美術館及室外體育場、游泳池、老人福利機構等場所除室外吸菸區外,不得吸菸,未設吸菸區者,全面禁止吸菸。 u

特例場所:室內、戶外,半戶外開放空間之餐飲場所、雪茄館、下午九時以後開始營業且十八歲以上始能進入之酒吧、視聽歌唱場所,騎樓、馬路、住宅、半戶外之麵攤、雪茄館、晚上9點以後才開始營業的酒店等均未禁菸。


以正方立場觀點思考的改善方法


  由於對於吸煙及二手菸有害人體之因素,我們認為應該將強制對於吸煙者戒菸以及禁止市面販售香菸,由於吸菸所導致的後遺症猶如吸毒一般容易上癮,因此,我們認為為了能有效屏除將來吸煙與二手菸的為害,政府應當將菸品歸類為政府公賣的產品,並且抬高菸品價格、購買者必須出示執照表示自己為有吸煙者,但吸菸者皆必須強制戒菸,如此便能有效排除更多吸菸與二手菸的為害。

2012年6月2日 星期六

99154247林之敏 99154251高澤涵


6/4
「人身安全與私人財產之維護高於隱私權。監視器乃維護治安與人身安全所不可或缺的設備,設置於公共場所的監視器並無侵犯隱私權之虞,政府可依治安需要,逕行裝設,無需徵得居民同意。」
◆記得界定「社會治安」的內涵及估量標準,並處理隱私權是否高於社會治安的爭論。


大綱(反方)
1.社會治安的定義及界線
2.監視器與犯罪率的關連
3.人民的隱私權與安全感
4.設置監視器的場所與限制
5.結論

99155229 蔡宛玲 99155246 繆瑜文

6/4
「人身安全與私人財產之維護高於隱私權。監視器乃維護治安與人身安全所不可或缺的設備,設置於公共場所的監視器並無侵犯隱私權之虞,政府可依治安需要,逕行裝設,無需徵得居民同意。」
◆ 記得界定「社會治安」的內涵及估量標準,並處理隱私權是否高於社會治安的爭論。


大綱(正方)
1.     社會治安的定義
2.     隱私權的定義
3.     監視器的功能
4.     監視器in Taiwan
5.     結論




99155229 蔡宛玲
99155246 繆瑜文

公告:二56期末報告繳交期限



週二56節「人權與民主」之修課同學請務必於2012年六月12日中午12:00前上傳學期報告完整版至本部落格。逾時貼文者(以部落格時間為準),視同缺交,學期成績以零分計。


繳交時,務必註明各組組員之系級、學號、完整題目與立場,方便辨識修課同學身份。另請同學將學期報告貼在部落格上,無需另行寄送或印出。


附上「未於該週報告前上傳大綱、也遲未補交」之同學名單:
  • 99111242、99111253(4/24報告)
  • 99113058、99113017(5/29報告)

再次提醒同學務必準時完成報告並注意繳交期限。謝謝配合!

2012年6月1日 星期五

4/30「抽菸議題」反方 星期一12 財精二C

抽菸議題  反方 99155327 陳郁涵 99155356 彭唯欣
題目: 「抽煙害人害己,不僅應當在兩人以上共處的任何場所全面禁煙,以周延保護非吸煙者,更應對抽煙者徵收較高的健保費用。
1.          正方(對方)論點概述:
A.         淺談吸菸者心理
B.         吸菸好與壞
C.         不吸菸者對於吸二手菸之觀感
D.         探討菸害防制法對吸菸者的最低道德標準

2.          反方(我方)論點概述:
A.         抽煙的人權
B.         菸品健康捐定案 漲為20元
C.         吸菸為什麼還要繳健康捐?
D.         法令的制訂應該要有合理的配套措施

3.          反方(我方)論點詳述:

A.         抽煙的人權
中華民國憲法第 22 條「凡人民之其他自由及權利,不妨害社會秩序公共利益者,均受憲法之保障。」

B.         菸品健康捐定案 漲為20元
輿論批評這是「戒菸救健康、吸菸救健保」,還是讓大家戒菸更實在?

C.         吸菸為什麼還要繳健康捐?
訂下嚴格的規定來限制吸菸者,代表吸菸的危害將會比以前減少,也是說吸菸這檔事將會減少社會醫療資源耗費,那為何還要再提高健康捐的金額呢?如果,提高香煙健康捐的用途,拿來廣設吸菸室,個人認為符合公平正義的原則,但事實並非如此,而是製造又一個對吸菸者的懲罰性條款。

D.         法令的制訂應該要有合理的配套措施
當政府、媒體用這種角度在宣傳新的菸害防治法,把禁菸區與吸菸場所模糊化了,無疑是要讓癮君子忍受非吸菸者的異樣眼光,任何明訂的場所都應該有禁菸標示。換句話說,實際上並不用大費周章的訂定新的法令,只要簡單明確的訂立一個條文,有標示禁菸場所,不得抽煙不就好了。雖說餐廳可以設立吸菸室,但必須要有獨立隔間、獨立空調,以及採取「負壓」的做法,小型餐廳根本做不到,再再的印證此一法令,對弱勢族群的壓迫。

4.          正反雙方於當日課堂依上述論點進行辯論,需要再討論之方向:
為什麼政府不乾脆全面禁煙,把香煙視為毒品?是政府迫於菸商的壓力?那菸害防治法不就是在懲罰吸煙的弱勢消費者?不需要藉著冠冕堂皇的理由,來剝奪癮君子的人權。

5.          總結:
抽菸的人因為戒不掉菸癮,已經夠痛苦了,如果政府又以健康捐剝削他們,造成他們身體上與金錢上的損失,這樣不是在欺負這些抽菸的弱勢者嗎?抽菸並不是罪,抽菸的人並沒有跟其他人不一樣,抽菸只是他們一項嗜好,就想我們的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癖好依樣,只是有些癖好特別地傷身體罷了。就像有些人明明知道吃太多速食食物會傷身體,卻還是照吃不誤。當我們將抽菸看為一項嗜好之後,是不是有其他更罪不可赦的嗜好呢?如何去界定那些是好是好還是壞?是以影響到他人的生存權利嗎?其實抽菸者也是有人權,我們並不認同這個社會對於抽菸者的歧視與打壓,抽菸的人有權利抽菸,也有能力為自己的健康負責。